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被重重的賞了一巴掌,與其說迷霧被解開...好吧的確是迷霧被解開了

或許我從國小以後就再也沒有做過我自己了,覺得我總是乖,總是對人言聽計從,我是天生的演技派,我演,我演一個假裝自己沒有在演戲的角色,我假裝畫一個是發自我內心論調的圖畫,我假裝我不只是一個乖小孩其實偶爾會做一些違反角色設定的壞事,假裝那是我自己的另一個內心,我把評論會產生震度0.23的圖片收在我心裡,擺盪角度超過24度的言論寫在紙張上然後丟掉,把真正的我封存在童年的某個樓梯角落然後隨著夢一起消逝。

我曾經跟朋友討論過,我說我一直都沒有做過另我滿意到不行的作品,但是他跟我說,如果你知道你眼前的東西不是你要的,那你一定知道你要的是甚麼;如果你完全不知道你找尋的東西的型態背景資料聲音名稱的話,那連你找到的時候都不知道你找到了,因為你根本就沒有所謂找尋東西的標準,所以你一定知道你要的是甚麼。


但是我覺得好可怕


真正的我到底是應該甚麼樣子,我的假裝是我的畫風已經是一個獨樹一格的畫風,但那是我的表面形象所擁有的畫風,真正的畫風應該是甚麼樣子的,真正不被其他人眼光輿論所影響的真正畫風,或許是一個會讓我害羞到不行的畫風,或許是一個完全不是乖小孩濫好人偶爾有點叛逆的阿西的畫風,那到底是甚麼畫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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