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我從來不積極的想要去完整的講述一個故事;當然一則是因為我不願做無功用的說教。(而那些光對畫面說好強好棒的,還早。)開放式結局將會成為主流,人們將會慢慢的發現,最美好的故事只存在於他們的想像之中,誘發觀眾的想像力才是創作者的超能力

我是解構主義信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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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著市集上的每一個人生氣勃勃的,想要把自己創作的東西向人介紹,他們都有一個短暫的理想,一個對終點印象模糊的理想(總之先做再說吧!)。唯一確定的是,他們覺得自己正在做很酷的事情;世界裡的哪一個人又何嘗不是? 我並不是尊重每一個人有發表言論的自由,而是我一點都不在乎罷了,人們愛說甚麼就說甚麼,我大概無法和保有憤怒的人對話吧,我無法理解他的憤怒,也無法對任何事憤怒。我從沒有積極的想把一件東西說給別人聽的意圖,沒有改變任何人想法的意圖;人不去經歷失敗是不會被改變的。沒有傳達意圖的設計師是無法被分類的,設計即是傳達,去"傳達一個不傳達"在原則上有著根本性的矛盾。那或許我比較適合被歸類到藝術家,自己只為自己創作的藝術家,自我完結型的、不需要觀眾的創作者(反正也沒人看得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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