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輕小說還是可以有書摘的,阿...這部大概之後完結後要買齊吧
(果然我的青春戀愛喜劇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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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無法重來一次了。時間就是如此的不可逆,無法挽回的東西更是常常存在。不停的歎息毫無疑問只是對過去自己的一種背叛。


我並不討厭單純的勞動。雖然不停地進行重複工作的機械性作業會磨損人的精神力,但我的精神力應該說是早就已經磨損完了還是應該說是已經練出來了呢。要是不費心不動腦就能做好工作的話,我覺得也是挺不錯的。

失去之物無法失而複得。
若是想要抵償,就唯有獲得更好的事物。失去之物本身與由于失去産生的損害,兩者都必須得到抵償才行。賠償(贖罪)就是這樣的東西。

自己的事情就要自己來幹。我只是做了如此理所當然的事情而已。無論是否只是被卷進去,無論是否是突然降臨在我身上的事情,但既然與之相關聯,那結果還都是我自己的問題吧。所以我才會自己去做那些事。

很久以前就被這麽說過。要多去理解別人的感情,明明其他事情都能理解爲什麽卻不能理解感情呢,明明被這樣說過。

「不過呢,比企谷。不傷害任何人這種事,根本是做不到的哦。一個人的存在本身,就會在不自覺中傷害到誰。活著也好,死了也罷,都會持續不停傷害別人。與他人扯上關聯就會受傷,但不與他人關聯也會讓人受傷……」

「如果是些隨便怎樣都好的對象的話,傷害到他也不會讓人很在意。所以這裏重要的正是自覺。正因爲是非常重要的東西,所以才會感覺到傷害。」
「如果想要把某人看的非常重要的話,也意味著要做好傷害此人的覺悟。」

我也並不是非常清楚。這種東西,至今爲止我既沒有見到過,也從沒有得到過。所以,我現在還不清楚,到底什麽東西才能稱得上是真貨。當然,其他人也不可能清楚。可是,我仍然期盼著能夠得到這樣的東西。

「我覺得你別把天真和溫柔混爲一談比較好。」

我想起了就在不久之前還被這種表面上的事物給塗滿的自己,我覺得我這麽說實在是厚顔無恥。
即使如此,我已經無法再天真地接受冒牌貨給予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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